关于继续开展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5年3月4日   点击人次: 133   

各院系:

按照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函〔2024〕97号)和《关于继续做好2025年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函〔202517)文件的要求针对因赴外地参加企业实践、特种作业培训考试、考研失败等原因符合条件但错过申请的毕业生再次进行补贴申报,请按以下要求申报:在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时之前,认真阅读本通知。

一、纸质版材料(求真楼B229B):

1.加盖院系公章的公示材料。

2.附件1《一次性求职补贴批量导入模板》(加盖院系公章)。

3.附件2《太原市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根据申报类型提交资格证明材料。

4.附件3《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格核查汇总表》

5.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截止日期为314日下午16:00(未及时交材料的按放弃申请处理)

要求:材料报送以院系为单位(之前申请过的不能再次申请)。

二、电子版材料(U盘拷贝)

1.附件1、附件3

2.PDF材料(附件2+各类资格证明材料,需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1)PDF内页顺序:①申请表(填写完整、缺一不可);②身份证(两面皆需要)+银行卡(卡号面);资格证明

按顺序在word中编辑好三页内容,另存为PDF。

2)PDF文档命名规则:“院系+申请人类别代码+四位序号+申请人姓名”,名称不得添加空格和特殊字符,形如“书法系DB0001XXX”。申请人类别代码如下:

DB低保家庭毕业生          JC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LJY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TK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CJ残疾毕业生              ZD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注意:1.每一类别分开命名(如DB0001张三、JC0001李四);

2.此命名顺序必须与附件1一致。

三、不同申报类型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一人只能以一种类型申报):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填写附件4,加盖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公章(章为社区、街道和村的无效);

2.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填写附件5太原市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零就业家庭证明》,加盖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公章(章为社区、街道和村的无效);

3.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由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申请人家庭信息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信息截图加盖扶贫部门公章,无章无效)。截图上不能体现申请人本人信息的,还需提交申请人家庭关系证明;

4.残疾毕业生: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残疾人证》;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人本人持有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6.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上学期间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需提供贷款合同扫描件;填写附件3

补充:家庭关系证明可任选一项提交:①《出生医学证明》、②申请人与其父母同一户号的《户口簿》、③申请人家庭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④公证机构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四、填表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中需要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信息完全一致。

盖章材料盖章日期不得早于202533日。

2.收款账户最好填学校发的农行卡,可以不必自己查询开户行及行号。其他银行卡必须保证开户行行号和开户行名称准确无误,开户行须具体到支行。学校发放农行卡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晋商支行,开户行行号:103175038707。

3.成人教育、非全日制学历的学生、定向培养学生不应纳入政策补贴范围。

4.已明确毕业后升学(考研、考博)、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一次性求职补贴在求学期间(专科、本科、研究生阶段)每人可以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5.申请毕业生在递交申报材料后,如有银行卡丢失注销、改名字等情况,请及时到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更新。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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